工信部废止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白名单”
6月24日,工信部官网发布文件称,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白名单”正式取消。
工信部官网截图
动力电池“白名单”是指什么?
2015年3月,工信部制定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进入该领域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和要求,只有使用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动力电池的新能源车,才能登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获得新能源补贴。
2017年9月,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明确表示:“(动力电池产业将)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后续的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考虑不再通过《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由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做好相关承接工作。”
自2015年11月开始,工信部一共发布四批目录,57家企业入选: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第一批含10家企业,2016年1月20日发布的第二批含7家企业,2016年4月29日发布的第三批含8家企业,2016年7月13日发布第四批的含32家企业。包括我们熟知的宁德时代、沃特玛、天津力神、国轩高科等等,但三星、LG、松下等日韩电池巨头始终未进入目录。
“白名单”正式取消意味着什么?
一直以来,动力电池“白名单”在支持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发展完善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同时尚未进入电池目录的企业的发展则被阻隔,特别是一些外资企业,“白名单”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外资企业选择合作伙伴的范围。随着“白名单”正式取消,国内动力电池领域也将迎来更多的参与者,促进产业向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