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或为国补25%
日前,云南省就《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新能源车型,拟按同期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进行省级补贴,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或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据了解,此次车辆补助的范围为: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且在云南省销售和登记注册的新能源车辆。车辆在纳入云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监测后,可依照办法申请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
此外,办法指出,省级财政资金的补贴对象是消费者,包括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取得授权的销售机构,在云南省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本省财政补贴后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发票载明的销售价格扣减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后支付购车款。
对照同期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省级财政配套对单车补贴25%,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